11月15日傍晚,四川营山县境内的一条公路边,一名出生才两个月左右的女婴,被人发现遗弃在路边草丛里,女婴随身小纸条上写着:由于父母年轻不懂事,无抚养能力,希望看到的好心人收留下这条生命。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女婴被遗弃的地点,位于营山县灵鹫镇三叉村至带河乡的公路边草丛里。15日傍晚6点左右,营山县公安局小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婴儿被遗弃在路边,民警随即驱车赶往现场。
▲ 当晚处警民警兰龙江抱着女婴
19日,当晚的处警民警兰龙江告诉红星新闻,他们赶到现场后发现,被遗弃的女婴装在一个背篓里,背篓就放在马路边两个柏树之间的草丛里。可能是遗弃者担心有虫子掉进背篓,背篓上还特意盖着一块蓝色的纱布。
兰龙江说,女婴很可爱,大概两个多月大。而背篓里放着的一张纸条上写着:“由于父母年轻不懂事,无抚养能力。希望看到的好心人收留下这条生命。此女生于2019年9月2日。健康,跪谢!”
▲ 被弃女婴的随身纸条
初冬的傍晚,室外温度已经很低了,兰龙江立即将女婴抱上警车。还没有结婚、毫无照顾孩子经验的兰龙江,一路上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不敢随意乱动,也不敢大声说话。为了能让女婴得到更好更专业的照顾,民警立即与民政救助站取得联系,将女婴送到救助站。
目前,警方已就此事介入调查,也希望知情人士提供女婴家人的线索。兰龙江说:“她还这么小,希望她能有一个完整的家。”
女报评论
为人父母,必须承担责任
法律明令禁止遗弃家庭成员,遗弃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已经触犯刑法。我们表示强烈谴责!
据报道,11月15日傍晚,四川营山县境内的一条公路边,一名出生才两个月左右的女婴,被发现遗弃在路边草丛里,女婴随身小纸条上写着:由于父母年轻不懂事,无抚养能力,希望看到的好心人收留下这条生命。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从目前已知的信息中,我们尚难得知,究竟女婴的父母遭遇了什么,以致于遗弃女儿。但从“把女婴放进背篓”、“盖着一块蓝色的纱布”“留下字条”等细节中可以读出,或许他们依然爱着自己的女儿,希望孩子能遇到“好心人”。
简单粗暴的路边遗弃岂止是“不懂事”,根本是不懂法!四川营山那位被弃女婴的父母,没有履行好自己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承担起自己为人父母的责任,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让人有一丝庆幸的是,女婴被及时出动的警方救起并被送往救助站,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我们要为当地救助体系迅疾反应,让女婴得到妥善安置的行动点赞,也让我们从这个发生在寒冬里的新闻中,感受社会的温暖。希望这种温暖能够感动已经犯下大错的年轻父母,不要再以“不懂事”来逃避责任。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评论员 王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