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思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5亿余元的消息引发热议。人民法院报官微对此辟谣称,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这也就是说,王思聪并非“老赖”,而是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成为被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报官微辟谣:暂未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
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51437841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时间为今年11月4日,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
人民法院报官微辟谣称,经核实,王思聪确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于11月4日立案执行,但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这也就是说,王思聪仅为被执行人而非失信被执行人。
南都记者了解到,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而“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抗拒执行等情节的被执行人。
2013年10月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此外,上述《规定》还明确,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可以被限制高消费
近日,锤子手机创始人罗永浩被江苏一法院“限制高消费”的消息同样引发各界关注。罗永浩本人也于11月3日晚间通过微博发声称,向锤子的债权方、投资人,以及关心锤子科技命运的朋友们表示歉意。
南都记者了解到,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而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必须被限制高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高消费的范围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购买不动产;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任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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