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外卖平台之间对于市场份额的竞争异常激烈,各平台优惠券、满减活动以及会员活动层出不穷。然而,近日西安网友爆料:饿了么为抢占该地区市场,要求商家退出美团。商家表示:我只想好好卖个饭,却遭遇了“神仙打架,商户遭殃”的窘境。
一、商户被饿了么要求退出美团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有西安网友在华商论坛发帖反映,因没有听从“饿了么”工作人员让其从“美团”下架的建议,他的餐馆被“饿了么”平台强行下线。据了解,仅西安市高新区东大片区就有七家店铺被“饿了么”要求下架“美团”。
记者从“饿了么”陕西区域相关工作人员处证实,该商户在“饿了么”平台的店铺已恢复上线。至于为何会造成这个情况,该工作人员解释称,东大负责人郭先生月初才到岗,对情况不是很了解,在沟通上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已有7家被要求下架美团,其中5家已经退了。”事情发生后,记者从“美团”东大片区负责人处了解到,小东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他们已经在收集证据,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二、饿了么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的许迪律师表示:饿了么要求商户退出美团,只使用该外卖平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本案中,饿了么为达到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先要求商户退出竞争对手的外卖平台。商户拒绝后,强制关闭商户的外卖系统,致使商户遭受经济损失,饿了么外卖平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饿了么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的许迪律师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监督监察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
(一)商户及美团外卖平台可追究其民事责任
本案中,部分商户听从饿了么平台要求,退出美团外卖平台,这种行为既对商户造成损失,并对竞争对手美团外卖平台造成损失,商户及美团外卖平台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追究饿了么外卖平台民事责任。
(二)监督监察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本案中,饿了么外卖平台有妨碍、破坏美团外卖平台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能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结语
现如今,外卖平台之间的竞争是常见现象,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良性竞争都应大力支持。无论是商户还是外卖平台都应遵守法律规定,以严格的法律规范自身行为。如果您遭遇了类似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委托专业律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浅析热点事件、学习法律知识,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