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旅行社导游、市导游协会会员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游客出行量不断增大,旅游安全问题已成为悬在旅行社头上的一把利刃,也是确保团队旅行是否平安、愉快、圆满的前提。因此,保障游客和导游自身的安全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已进入秋冬交替之季,是旅游交通事故多发易发高发期,为此,提示广大导游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规范业务操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
一、熟悉接待计划中的行程安排,合理安排游览线路,做好游客出行前安全说明,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气象预报和管理部门以及景区发布的安全提示信息,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避免在不适宜的天气参加危险旅游活动;
二、导游员工作中应规范化、标准化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行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更不得离开团队。
三、提醒游客游览时要听从安排,紧跟团队,切忌擅自脱团。自由活动时,明确集合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游客不要走得太远,不去秩序乱、不安全的地方,并提前将联系方式告知游客,如游客走失可及时联络导游;
四、导游要随时查看团队中的游客人数,要特别关注老人和未成年人;
五、车辆行驶期间请导游员在“导游专座”上就座,严禁使用旅游大巴门口临时座位,自觉系好安全带,避免站立讲解。提醒提示游客系好安全带。提醒司机不开疲劳车、不开快车,时刻紧绷安全弦;
六、水上游览时要注意乘船安全,提醒游客不单独前往深水域或危险河道,不在船上嬉戏打闹。经过山路等危险地段时要提醒游客注意秩序,不要拥挤,并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工具时,要组织好游客秩序,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杜绝超载、超员等情况,以免发生危险;
七、如遇突发事件,导游要沉着冷静,指挥游客秩序,迅速组织好自救或施救,避免损失扩大。如遇交通事故,及时向旅行社、保险公司、120等报告;
八、导游员应提醒游客增强旅游安全意识,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太原市导游协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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