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张家口怀来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
突然发现一辆轿车在接近检查点时
行驶缓慢
且有意避开检查点
形迹十分可疑
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
车窗刚刚打开
执勤交警便闻到车内有浓烈的酒味
再往车内一看
车内除驾驶员以外再无他人
执勤交警立刻意识到可能是驾驶员喝了酒
而且闻这刺鼻的酒精味
估计驾驶员也喝了不少
“熄火下车!喝了多少酒?”
执勤交警示意其熄火下车
并询问其喝了多少酒
可是面对这么简单的问题
驾驶员却回答的含含糊糊
答非所问
明显是在刻意掩饰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
“这不就是挨着家门口嘛!
买瓶啤酒!”
买瓶啤酒?
酒后驾车咱不提
居然还要酒后驾车再去买酒
这位驾驶员的酒瘾到底是有多大呢?
这话一出
连驾驶员自己都意识到“说错了话”
又立马改了口
称自己只是开车去买盒烟
可是这一回
谁又信呢?
随后
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
果然发现
轿车驾驶员韩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
40.8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车的事实昭然若揭
可是面对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
韩某却始终放不下自己的面子
甚至想要成功在交警蜀黍的面前“掰回一局”
执意要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美名其曰
“这是家门口”
emmmmmm
世界这么大
哪里不是家
毕竟我们同生活在地!球!村!
但是
如果正如韩某所说
他只是在家门口开车
真的就不算酒驾了吗?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
所以,只要是在“道路”范畴内,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即便是酒后挪车也算酒驾。
Got it?
随即
执勤交警又对驾驶人的信息进行了核实
可这一查
竟然发现该驾驶员韩某身上
还隐藏着一个“大信息”
原来
该名驾驶员在2015年6月9日
就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部门处罚过
驾驶证由B本降级为C本
而此次则属于二次酒驾
来源:张家口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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