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正式向社会发布了数字化管理师、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无人机驾驶员、农业经理人、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等13个新职业信息。同时调整变更了4个职业(工种)信息。
其中调整变更的4个职业包括将“鉴定估价师(4-05-05-02)”下设的工种“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更改为:“机动车鉴定评估师”。
这已是第二次改名。
2002年11月5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国家实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入制度。
2003年1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国家设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等六类资产评估专业资格。
2006年劳社厅发2006第33号文《第十五批国家职业标准》公布,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更名为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2005年8月29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发布《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2016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取消了包括“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在内的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无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2017年2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了《关于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更换为《岗位技能证书》的通知》。中汽协决定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更换为岗位技能证书。
2018年2月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废止了原《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确定了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13个新职业信息,调整变更了4个职业(工种)信息,新增了3个工种信息,正式对外发布。
这是自2015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以来发布的首批新职业。近年来,社会发展带来了行业的结构性调整,这种调整不仅涉及到产业行业,也涉及到职场本身,深度影响就业的结构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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