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心理教授贾树华介绍,经常有年轻人来咨询,问我这样的问题:“医生,我准备结婚了。我非常爱对方,对方也很爱我。但是我以前有过朋友,相处了两三年,有过性关系。您觉得我是不是该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呢?”这是个为是否要说而痛苦的案例。还有的人却为一直没讲出来而饱受煎熬,或为一切都说出后使得两个人都痛苦而后悔、迷惘。很多人仍然在痛苦地挣扎和迷惑:婚姻中的两个人到底应毫无保留还是有所保留?自古以来这都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我认为首先要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夫妻关系=没有自我
夫妻双方应该同心同德,培养共同的兴趣,追求共同的利益。但是“夫妻关系”并不等于“没有自我”。夫妻关系是个社会关系,其物质基础是两个独立成熟的个体,可以为自己负责,也可以为对方负责;结为夫妻应该使两个人生活的更加独立、更加快乐,而不是意味着原来独立的自我消失了,使双方成为一种病态的依恋关系一个有自我和自信的人才会真正享受美好的爱情婚姻生活。过度牺牲自我后必然要求对方同样回报自己,如果对方达不到要求,就会产生怨恨,于是“牺牲”之后的爱情往往转变为“占有”。爱情中的双方应该是两个交叉的圆,交叉的那部分是彼此分享的领域;但还应有未交叉的部分,未交叉的部分是给个体提供成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