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华为前员工李洪元遭到了251天拘留。
李洪元于2005年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获得部门秘书通过私人账户转款的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结果,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
但最终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9年8月23日被释放,总共被羁押了251天。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9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7755元,两项合计107522. 94元。向李洪元原工作单位、其父亲李洪元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如今,整个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李洪元接受了媒体采访,回应了拘留事件,以下是核心问答。
关于曝光
李洪元:不是我主动曝光。我8月被释放,但拿到国家赔偿是在上周三。网上被曝光的是《刑事赔偿决定书》,那是上周才有的文件。拿到赔偿后,我挺开心的,就把这份决定书分享到了华为离职员工维权群里,期望有人能帮忙发到华为心声内网,以恢复名誉。结果不知道是谁发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着急。
关于举报
李洪元:我当时所在的逆变器业务,是一个通过政府补贴而存在的行业。销售毛利低,想要赚钱只能把规模做大。部门业务造假很早就开始了,公司大量资金被占用、仓储、存货方面都承担着巨额损失。出于我对华为的感情来说,我觉得我必须要把这股歪风给遏制住,所以我就在2016年11月举报了。举报之后我就明显感觉到主管开始针对我。这时候接近2017年年底,主管就直接和我说,公司不和我续签了。
关于离职赔偿
李洪元:是在2018年1月31号,网络能源产品线的HR的何某来跟我谈,给出的方案是N+1(含年终奖),我不认同这个方案,提出了2N,最后他们很爽快的答应了,双方签署了离职协议。谈判过程长达两个小时,中途有说有笑,我没有任何敲诈勒索的言辞,也没有提到之前举报的事情。
关于私人账户转账
李洪元:我疑惑过,为什么是私人账户,还曾打电话给60169(华为HR热线)询问原因,但对方说这是我们部门的事情,不归他们管。后来,我还向税务部门反映过这笔款项没交税的问题,税务部门通知公司补缴税款。我知道不下5位华为同事的离职赔偿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我认为这是华为一种变通的处理方法。
有什么诉求?
李洪元:我还是希望和华为沟通,最好是任总能够亲自来和我沟通,就占用他老人家30分钟时间吧。毕竟之前与何总的沟通结果,一句不代表公司行为就作废了,我搞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