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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双12买了啥?”“青岛海景房”……这是真的,有视频为证。12月12日上午,宁波中级法院与线上拍卖平台联合开展司法网拍直播活动,仅一小时就成交额破亿。评估价为567.5万元的青岛海景房,起拍价仅5.6折,是当天拍卖房产中折扣力度最大的一套。其他还有吸睛森林、实用奔驰、霸气手机号……不少拍品在直播结束时仍有竞价人不断出价,拍卖不断延时。
这只是近日13家法院首次尝试以直播方式进行司法拍卖中的一幕。法官亲自登场做“带货主播”,且频爆金句,在颠覆人们对法官的刻板、严肃印象之余,也引起一片好评。
事实上,自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技术与传播手段广泛运用以来,法院也是与时俱进,努力跟上时代发展。这不仅表现在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裁判文书上网、网上立案、庭审直播等方面,在网络司法拍卖方面,也早在2012年,宁波北仑区法院就开创网络拍卖先河,在网上拍卖了一辆宝马轿车。
与传统司法拍卖相比,网络拍卖具有公开透明、有效防范暗箱操作且降低流拍率、零佣金、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利益等诸多优点。2016年8月,最高法院在认真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法院试点工作基础上,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不仅有了更明确依据和得以规范,且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网络拍卖优先”原则的确立,标志着司法拍卖工作全面进入“互联网+”模式。
同时也应看到的是,由于各地法院在探索实施司法网络拍卖工作中,大都存在平台单一、信息受众范围有限、产品推介缺失等问题,甚至很多法院的法官与工作人员自己都不知道本院的拍卖网络,使得司法网络拍卖进程受到严重制约。宁波中院法官做主播卖海景房、长春南关法院拍卖貂皮大衣、杭州富阳区法院卖奔驰、山西晋城中级法院卖金条……今年“双12”期间13家法院的直播司法拍卖活动,无疑是对司法拍卖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尽管由于缺乏经验、还没有更好地掌握网络直播的技巧,很多法官都略显拘谨、尚不能与网红相比,但他们更真诚、更让人相信,且这些不足也会随着经验积累而逐渐克服。他们受营销新模式启发,积极引入“直播带货”方式,为司法网络拍卖工作引入新路子、找到新的突破口,这种勇于尝试精神无论如何都是值得肯定的。
虽然说,“法律一经制定出来就是过时的”,司法与法官天然地具有保守性,但出于社会发展的考虑,司法与法官必须与时俱进,不能落后于时代。这不仅表现在根据新案情、新型案件确立新的规则、对法律进行新的发展等裁判方面,也表现在逐渐与新技术、新观念、新的行为模式相适应,像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司法拍卖以及如今的法官“直播带货”等,即属于新技术环境下新的探索。
新技术、新观念不仅催生新的社会关系,产生新型纠纷,要求新规则的确立、指引,也要求运用新技术使司法更加透明、更有效地传播、更有效地采取措施确保生效裁判的执行。在这样的背景下,相信“法官直播带货”这样的尝试今后会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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