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社会中,个人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一些人会利用丢失的信息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有的事情还是让人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近日出现的女子被结婚5次就是这样的情况。女子被结婚5次具体是怎么回事了?
女子被结婚5次
尚俊俊是驻马店驿城区一家公司的职员,37岁的她和男朋友王新平经历了十几年的爱情长跑后,终于走到了一起。今年11月份,两个人还没来得及办理结婚证,就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邀请亲朋好友在当地举办了婚礼。王新平告诉大记者,“在我们这儿领不领结婚证大家不知道,只要是办了酒席,大家都默认算是结婚了。”
12月10日上午,尚俊俊和男友王新平一起来到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我们本来想在11月11号那天结婚,结果男朋友有事情给耽误了,这又让人算了个好日子,我们才过来领证。”当尚俊俊把身份证递给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查询,尚俊俊竟然和5名男子办理过结婚登记,并且都处于正常结婚状态。王新平听到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之后,当场就懵了,他和女友尚俊俊认识十多年来,从没有见她和其他男子有染,更不可能会登记结婚。王新平当场就提出了质疑:“这是俺俩认识时间长,我对她还是知根知底的,要是给我介绍的女朋友,俺俩肯定在民政局里当场分手。”
女子被结婚5次
经过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反复确认,输入尚俊俊的身份证号,电脑系统自动关联出她5名男子的结婚登记信息。分别是2004年9月21日和山东省的孟某伟、2004年11月2日和河北省的杜某涛、2004年12月17日和河北省的王某、2005年6月23日和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的尹海龙、2005年7月19日和江苏省的沈某锋登记结婚。
尚俊俊告诉大象新闻记者,目前她最发愁的就是如何去消除其他4个省份的婚姻登记记录。“光在界首市都消除不了登记记录,其他省份的我该怎么办,万一要是有人用我的个人信息去骗婚,或者是去诈骗的话,那我不得冤枉死啊。”让她和男友更加担心的是,这些事背后,真相到底是什么?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冒用自己身份的事儿?
律师: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遇到这样的事情,到底该怎么处理?相关部门是否有责任?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如果民政部门有系统内登记错误,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办理婚姻登记时,登记人员需对当事人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但由于当时各省份婚姻登记尚未联网,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无法联网查到此前是否有在其他省市办理过婚姻登记。因此,如果婚姻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其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按操作规范要求,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对登记的工作人员是应当免责的。
付建称,我国《婚姻法》列举了四种无效婚姻的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法律只规定了4种婚姻无效的情形,因此,对于冒用身份信息结婚,从法律上来讲是有效婚姻。对于婚姻登记身份被冒用,伪造身份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