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维火起诉美团小白盒一案的判决结果公布。二维火败诉,杭州中级法院驳回二维火(杭州迪火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68万元由二维火负担。
法院认定,商铺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享有选择收银方式的自由,“迪火公司(二维火)不因其提供了一种收银机,或一款收银应用就享有了垄断用户支付方式、要求用户交易流水必须经其之手的权利。”
法院查实,二维火系统允许商户自行安装其他应用
二维火在诉讼请求中声称,美团小白盒“非法侵入”其运营的二维火智能收银一体机系统,“劫持”该系统和商户的第三方支付流量,构成不正当竞争。二维火认为,使用了二维火智能收银一体机系统,这家商户的顾客应该通过二维火付款。二维火也因此可以向金融支付通道抽取支付金额千分之3.5的佣金。
对此,杭州法院查实,二维火软件系统为基于安卓系统底层技术的开放系统,不仅允许接入美团的“小白盒”,也允许商户自行安装其他应用。“本案中,三快公司系基于公开的信息获知二维火收银机可接受安装的应用命名规则,使‘美团收款’应用符合这一规则,可以安装到二维火收银机的安卓系统中。”
判决书中指出,小白盒及“美团收款”应用并未主动、强行在二维火收银系统中插入链接,“其只是向用户提供了选项,由有相应需求的用户自行进行选择”。
公证人员还通过实地走访商户查实,美团小白盒在安装和商户实际使用过程中,均有明确提示,商家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均有授权。
同时据了解,二维火收银机系统自带支付类型还包括现金POS、微信POS、支付宝等9种支付类型,也就是说使用二维火一体机进行基础记账后,可以自主选择支付类型和支付通道。
本案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二维火应进一步优化自身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杭州法院在审判书中强调,“竞争的天性决定有竞争必有损害,但不是有损害就必然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立需考虑市场竞争秩序是否受到破坏,或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对于本案,法院认定,“在迪火公司(二维火)与三快公司(美团小白盒)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之间,消费者(即商铺经营者)可以自由作出选择。”
“从长远来看,通过竞争,也敦促迪火公司和三快公司分别进一步优化自身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更加贴合消费者的需求”,“本案中三快公司与迪火公司之间的竞争使得消费者的选择更加丰富,消费者利益并未受到损害”。
同时,判决书中专门指出,二维火本次诉讼中的请求,完全可以通过更为低成本和高效、不会占有过多公共资源的技术手段实现。
保护自由竞争,避免底层软件“垄断”,本案或成领域内典型案例
随着互联网市场竞争的快速发展,及智能手机等小型智能移动设备的出现,用户在同一界面内同时使用多个经营者提供的多种应用软件或服务的情形越来越多。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认为,“商户对餐厅现金流管理、收款方式等享有自主选择权,对于市场经济环境中公平竞争的结果,应该尊重。不管商户选择二维火或者其他智能收银系统,美团小白盒或者其他收款方式,都应当属于商户自己的权利。法律判决表明,美团为提高商家效率的做法合法合规,受到法律保护。”
赵占领律师强调,“该判例对于保护互联网自由竞争,以及通过自由竞争提升商户和用户体验,进而促进行业发展,都具有借鉴意义。”
在赵占领看来,“该案很好地平衡了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以谦抑的态度适用法律,鼓励了竞争,避免了底层软件的‘垄断’,丰富了商户选择,并促进了消费者福址,必将是互联网商用软件领域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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