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作品追求是经济效益不可耻,但要有正确的导向
创作没有正确的导向,不仅是有害的,而且是罪恶的
日前,某平台一项征文活动的评选结果发布了,但是瞬间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其中有一篇获得大奖的文章饱受诟病。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件真实事件,事件本身并没有什么,就是一个有关伦理与法治的事件,但是文章的标题却让人瞠目结舌、三观尽毁。于是大家都质疑文章的导向性问题,同时也质疑此次评选活动的严肃性。
在此次讨论过程中,大部分参与者的观点都是一致的,认为无论说什么事,发表什么样的文章或者观点,正能量是一种必要的前提。而这篇文章在追求噱头的时候,不顾社会效益,传达一种低级的信息,是一种价值倾向的偏移。因此,此次评奖依据是否与社会公德相一致也是值得商榷的。
对于创作而言,无论是文学创作,还是事实报道,我一直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原则。无论事件本身是怎样,相关人物是对是错,在我的作品中,必须是给受众传达正确价值观。前段时间在写一个系列文章的时候,涉及到以前的媒体圈子里的一些人和事,连载了四十篇共五万多字。事实上这篇文章中出现的所有人物都不是什么善类,我给我的爱人说:“有没有发现这里面没有一个好人。”她说是的。但是这篇文章却通过这些人的勾心斗角和最后他们所必须面对的结果,传递出一种具有警示意义的思想。有朋友说,这样的文章只是用负能量的人物和事件传递着正能量的信息,对于这种观点,我是认同的。
我举例子说,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连城诀》中,大部分人都是邪恶的,但是却让人从这种邪恶的人身上看到很多本质,让人远离邪恶,去追求真善美。而我们现实中有很多作品,却不具备这一点,很多作品都是用文艺的外表粉饰着自己的阴暗。比如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主流文坛曾兴起一种颓废文风,用一种颓废文化标榜文学的创新。
曾有一个老作家在自己的一部长篇小说中加入了大量的低俗内容,他的解释是,加这些自己觉得很恶心,不加这些又没人看。我只问了他一句,《平凡的世界》有这些吗?作为一个作者,我们追求是市场效益并不可耻,而且理所当然。但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时候,要心中有阳光,要有正确的导向。否则这不仅是有害的,而且是罪恶的。
肃竹2020.1.9.9:51于汉中(原创作品,严禁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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