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1月7日,李鸿章病逝于北京贤良寺,享年79岁。
李鸿章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富有争议性的人物。喜欢他的人,会称赞他是“东方俾斯麦”“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矫情一点,还会说出“少年不识李鸿章,长大方知真中堂”这样的段子;不喜欢他的人,念出一句对联就可以了:“宰相合肥天下瘦”。
那么,李鸿章去世后,给子孙后代留下了多少遗产呢?由于清朝没有实行《阳光法》,所有官员的家产都属于秘密,不为外人所知。我们只能通过同时代人的记录,来推测李鸿章的遗产到底有多少。
第一种说法,来自容闳。
容闳是广东香山人,生于1828年,是第一个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因极力推动朝廷派遣一批幼童到美国留学,被称为“中国留学生之父”。
容闳在《容闳回忆录》中估算了李鸿章的遗产,称李鸿章“绝命时有私产四千万两以遗子孙”。4000万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呢?约相当于乾隆时期全国一年财政收入,以及1900年全国半年财政收入,几乎就是一笔天文数字。
容闳深得曾国藩器重,但与李鸿章的关系并不太好。容闳对李鸿章的评价也不大高,认为他“行事反复无常,无定见,感情用事”,而且“作为国务大臣,其经国之才,远不及曾国藩;就一位爱国者和政治家而言,他的品格不能经受起客观公正的历史检验”。当然,反过来李鸿章对容闳的看法也不佳,认为他“汉文未深,又不甚识大体,终是一病”。
容闳与李鸿章没有深交,因此“私产四千万两”的说法,是私下朋友的谈论和自身的理解,可信度不高。
第二种说法,来自梁启超。
梁启超是广东新会人,生于1873年,是近代维新派代表,戊戌变法的领袖之一。
李鸿章去世后,民间对他留下的遗产众说纷纭,纷纷传说有数千万两银子之多。对于这些说法,梁启超表示否认。梁启超在《李鸿章传》里说:“世人竟传李鸿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其股份皆不少。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当铺银号,多属其管业云。”在梁启超看来,李鸿章的家产大约为数百万两银子。
梁启超比李鸿章小了50岁,他们地位悬殊,而且政见不同——一个属于维新派,一个属于洋务派,几乎没有直接联系,就如梁启超自己所言“于政治上为公敌,其私交亦泛泛不深”。不过,当李鸿章去世后,梁启超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就写出了一本《李鸿章传》,开启了晚清名人撰写晚清名人的先河。
在《李鸿章传》中,梁启超对李鸿章的评价,入木三分,许多观点让人耳目一新。不过,“数百万金之产业”的说法,也不一定是权威之论。
第三种说法,来自费行简。
费行简是江苏武进人,生于1871年。费行简是晚清文豪王闿运的弟子,是一名史学家,著有《慈禧传信录》《近代名人小传》《民国十年官僚腐败史》《观堂先生别传》《当代名人小传》《清代贵州名贤像传》《清宫秘史》等传记作品。
顺便一说,当年湘军名帅曾国荃邀请王闿运为湘军立传。王闿运花费6年工夫,写成一部洋洋洒洒9万多字的《湘军志》。由于许多描写“过于真实”,惹得曾国荃、刘坤一等湘军大佬勃然大怒。费行简是王闿运的弟子,立志做传时也秉承了老师“秉笔直书”的风格。
费行简在《近代名人小传》称,李鸿章死后,“家资逾千万,其弟兄子银私财又千余万。” 费行简与梁启超一样,也提到了李鸿章家产的具体组成部分,“招商轮船、开平煤矿皆有鸿章(李鸿章)虚股甚多。”李鸿章一手创办了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等大型企业,在这些企业里占有股份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并不为奇。
除了上述3种说法外,还有一份佐证资料。
1904年,在李鸿章去世3年后,李鸿章的直系子孙进行了分家,写了一份比较详细的《分家合同》,涉及到分布在安徽、江苏、上海的田地、房屋和一处当铺等不动产。从这份《分家合同》可以看出,李鸿章在安徽拥有大约6万亩田地,按照当时市场上的田地交易价格,折合白银约300万两。至于房产、当铺等不动产,则因分布太广,无法计算。
《分家合同》并没有涉及金银票据等动产,所以只能作为佐证资料,不能通过它准确测算出李鸿章的遗产。
综合而言,容闳、梁启超、费行简3种说法中,容闳的数据显然比较夸大,梁启超的数据则明显偏小,折中而论,费行简的数据相对比较准确。当然,以上都是明面上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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