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记者从庐江县检察院获悉,近日,庐江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庐江县同大镇村民许某某、张某某(系夫妻)分别于2020年1月21日、22日乘坐动车自武汉市汉口至合肥高铁南站后返回同大镇家中。
1月24日,许某某前往庐江县人民医院诊疗时,故意隐瞒武汉旅居史,致使许某某及其亲属未能及时被隔离治疗,导致该院医护人员及本村几十户居民被隔离。
目前,夫妻两人均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被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庐江县检察院获悉该案后,立刻组织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研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详细了解案情及证据情况,并就下一步的侦查方向及补证要点提出具体意见。
2月11日,许某某、张某某两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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