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送行
“黯然销魂者,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的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眼前。其妙处在于纯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夙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着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
“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地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哄哄的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作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撅着大嘴回家。这叫做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的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途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eerbohm(麦克斯·贝波姆)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做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己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贴子纷至沓来,短期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黑压压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戴着风帽,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地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就跳上了车。这时候车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分都手里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罢!”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大堆礼物,一个箭步窜上了车,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一堆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愿意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计开水果三筐,泰康罐头四个,果露两瓶,蜜饯四盒,饼干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点八盒,纸烟八听,信纸信封一匣,丝袜两双,香水一瓶,烟灰碟一套,小钟一具,衣料两块,酱菜四篓,绣花拖鞋一双,大面包四个,咖啡一听,小宝剑两把……
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痛苦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作者 梁实秋
2
向生活致敬
下班晚归途中,我又看见了那位双手没有手指的拾荒者,永远佝偻着背,背上是一个鼓鼓的袋子,左右手手腕各提一个袋子,面有菜色,看上去有些苍老憔悴,嘴上的胡须总是很干净。至于每次他所穿的衣服,看起来都很老旧,而且有些不合身。脚上则是一双运动鞋,看上去应该是他捡来的,或者是哪位好心人赠送的。
他的生活看起来,和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差不多,差别只是在于满足的层次和起点。可能他也心有不甘,但面对现实,一种无奈只会萌生更多无奈。没有能力,你就不配拥有明天。因而,知足是生活赠与那些懂得生活的人的快乐。
路灯下,昏暗的灯光照出了他身体的轮廓,虽然瘦小,但在这个陌生的黑夜里,我是唯一那个打心里尊敬他的人。他半蹲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捡拾水果摊老板扔掉的水果,他没有看见我,正如我看不见自己一样。我停在自行车上,想着他那些食不果腹的日子。
事实上,我并没有同情他,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我只能以自己孤高的灵魂向他致敬。我之所以尊敬他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没有了十根手指头,而是因为我觉得他在命运的捉弄下,依然能保持原有的自己,不降低姿态,向他人伸手乞讨。
去年冬天,我在下班途中,看到一位住在天桥下的流浪汉,头发蓬松,满脸污秽,衣服破烂,但他的一个小举动吸引了我的目光。他拿着一支笔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由于有段距离,我只能看见他握笔的手,在自己的精神领域,畅快的刻画着。我不知道在那支笔下,什么样的文字会跳动?我也不知道,谁会在那个寒风彻骨的夜晚,继续他的文字?我慢慢将目光挪开,明亮的夜灯光芒四射,我像个懦夫一样,向黑夜逃去。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生活?
与那位没有十根手指的他相比,天桥下的流浪汉在某一瞬间赢得了我的尊重。他们的故事,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愿参与。我想弄明白的是,衣服的整洁和灵魂的纯洁,谁能更好的锻造一颗坚强的心。
时常在大街上能看见一些衣着肮脏,满身臭气的流浪汉。有的是精神上有疾病的,有的是好吃懒做的,他们的年纪都不大,而且四肢健全,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会选择在垃圾堆捡吃的呢?借用外婆的一句话:有手有脚,干什么不行?我时常和别人开玩笑,如果有一天我讨饭,到了你家,你可要多给我点剩菜剩饭。其实那真的是一个玩笑,生活中我虽然我有些邋遢,但我的灵魂某个部分,一直保持最原始的样子。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宁愿有尊严的死去,也不允许这样的侮辱。当然,我不是在宣扬自己有多高贵,我只是在表明自己对生活的一种决绝态度。
以前曾看过一个新闻,说的是一位从未出过远门的男子,带着行李来到大城市打工,几天过去了,身上的钱几乎用光,别说住店,就是吃饭也是问题。在饿了两天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他跑向街边的一棵树,啃起树皮来。之后我又看了下下面的评论。有人骂他老实迂腐的,有人称赞他宁愿挨饿也不偷抢的。不过在我看来,他宁愿挨饿而不做坏事,这就是一种纯朴,也是种做人的高贵品质。至少在生活里,他比那些坑蒙拐骗的人,更懂得珍惜自己。
生活公正对待每一个人,没有十根手指的他,看起来勤劳本分,乐于生活,乐于做自己。天桥下的流浪汉,用一支笔将身体和灵魂隔开,这是一种对生活解读方式。而那位宁愿挨饿也不做坏事的老实人,他用做人的简单与纯真,向生活致敬。而我呢?我该怎样面对自己的生活?
至今进入社会已经有五年多了,从那位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开始害怕与岁月正面相逢的小男人了。在这些岁月里,我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我也知道本应该坚持的,而自己却放弃了的是什么?其实我与大多数的同龄人都有所不同,我是一个内心孤独却又喜欢孤独的人,我喜欢那种安静,喜欢在城市的灯火里参悟。我深知,我内心的那些的苦楚,都是因为那些得不到的生活。其实我不应该埋怨的,慵懒的生活不会有美好,只会是堕落,颓废和消极。
一直以来,我总觉得我的生活中缺少些什么?不愿无聊发呆,却又没恒心做事。加之性格偏于内向,不喜与任何人走的太近,所以到最后,我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拥有朋友。平日里,我虽然爱开玩笑,时常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但我很少向人展示自己的内心。我不愿意像祥林嫂那样,四处诉说关于儿子阿毛被狼叼走的悲情故事。因为,你的伤疤,在别人的眼里,除了狰狞,还有些可笑。既然如此,何不掩藏所有,让自己的内心去默默承受。
初中毕业时,一直不喜欢脸上那些小痣的我,在一个路边摊上祛了痣,所谓祛痣,就是用白石灰加上些什么,搅拌均匀,放在一个小瓶子里,然后我就看见那个老头子用一根小竹签,在小瓶子里沾一点药泥,轻轻涂在我脸上的痣上。由于老头子的粗心,药泥沾的太多,所覆盖的面较大,再加上后来的感染,我的脸上就留下了几个小疤痕。当时药泥在我脸上灼烧的疼痛感,一直延续到今天。本来就自卑的我,就变得更加自卑了。
那时的我,无疑是孤单的,在我最需要安慰的年纪,没有任何人关心,外公外婆就平平淡淡的说了句:不应该祛痣。后来,过年爸妈回来后,当我提起我脸上的那几个小疤痕时,他们非但没有关心,而是责备。当时,我非常受伤,没有人能理解破相的的那种痛苦。有一段时间,有同学拿我脸上还是红褐色的疤痕取笑我,我表面装的满不在乎,其实非常在意。甚至有那么段时间,我曾想过寻短见,当然,这些都是小孩子敢想而没有勇气做的事。
最先开始,我不敢照镜子,后来,我慢慢买一些祛疤药擦,虽然效果不佳,但能给我一种恢复的希望。随着时间推移,祛疤药停止用了,也慢慢接受了疤痕的存在。但每次照镜子,我都后悔不已。转眼间,我脸上的疤痕已陪伴了我十个春秋,尽管疤痕暗淡了不少,可我却在这种疤痕的自卑中越来越清醒。
以前我曾常说:如果没有脸上的几个小疤痕,我会怎样怎样?直到现在我才想明白,疤痕实际上与我的生活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就算我脸上没有疤痕,我也讨不了她的欢心,因为,我自己放弃了自己。
记得一二年冬天,我到天府广场闲逛,我看到了一位满脸疤痕的女生,整张脸都被烧毁,看上去有些吓人,我看了看她,她似乎发现了我异样的眼光,有些惊恐的疾步而去。我猜她早已习惯了这种眼神,但对于她,每次都是一种伤害。我不知道她有什么样的生活,但至少,我尊敬她,正如她尊敬生活,尊敬自己一样。
只有先学会尊敬自己,你才会发自肺腑尊敬生活。到底什么才是尊敬生活呢?尊敬生活就是一种承认自己,感恩别人的生活。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