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通告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定即日起设立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电话,并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的疫情防控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举报范围
(一)凡2020年1月16日以后,属于容县疫情防控重点人群(①来自湖北等疫区人员,②到过湖北等疫区人员,③密切接触过上述两类人员,④从湖北等疫区返容人员,⑤现在湖北出差、休假、旅游、探亲等短时停留且计划于2020年2月10日前返容人员,⑥在2020年1月16日以后曾经出境或进出疫区后返容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镇、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二)已被列入跟踪观察范围的人员,不按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甚至还频繁外出接触他人的行为;在医院接受跟踪治疗尚未达到解除隔离时间私自离开医院的。
(三)在上述六类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行为。
(四)违反有关规定,承办(举办)聚餐、聚会、酒席等,包括举办红白喜事、庙会等群体性活动;举行广场舞、篮球比赛、文艺演出、聚众开展棋牌娱乐等群众性文娱活动的。
(五)旅行社、旅游景区、农家乐(乡村旅游区)、娱乐场所(麻将馆、棋牌室)、KTV、酒吧、网吧、电影院等文旅市场进行营业的。
(六)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
(七)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进行传播疫情谣言的。
(八)趁疫情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
(九)学校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及校外培训的。
(十)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医疗、村(社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
(十一)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期间组织、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的。
(十二)其他影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行为。
二、举报处理要求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向 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纪律保障组或各镇人民政府举报,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纪律保障组或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时,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办,限2小时内办理完毕,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三、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奖励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兑现落实。 举报第(一)至(三)项的每条给予1200元奖励,举报第(四)至(十二)项的每条给予6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四、保密处理
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纪律保障组和各镇人民政府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如若发现各镇、村隐报、瞒报、漏报等情况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凡对真实举报泄密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举报电话
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75-5330996,0775-5330989;组织纪律保障组,电话:0775-5311017。
容州镇:0775-5322558
容西镇:0775-5511008
十里镇:0775-5531213
石寨镇:0775-5552098
杨梅镇:0775-5528711
灵山镇:0775-5618701
六王镇:0775-5578809
黎村镇:0775-5698895
杨村镇:0775-5108758
县底镇:0775-5568805
自良镇:0775-5658860
浪水镇:0775-5648717
松山镇:0775-5626822
罗江镇:0775-5606722
石头镇:0775-5588898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之日止。
七、本通告由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解释。
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编辑:安炫
来源: 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审: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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