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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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位网友的求助信,希望大家不吝献策,帮助老人解决问题。
你好!我今年70岁了,有一个困惑许久的问题想借助“监管之声”公众号向大家咨询一下。
由于我们只有50万元注册资金,申请不到资金扶持,合作社没有办起来只好停办。当时不知道不能干了必须办理注销手续,直到2019年3月,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市场监管所通知我这个合作社已处于“异常”状态,要注销必须先补年报,移出异常,再公告营业执照丢失补办营业执照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我在《黑龙江经济报》公告了营业执照丢失事宜,办理了合作社注销决议和合作社清算报告,到巴彦县行政申批大厅办理注销手续时,被告知,现在是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必须补办其他几个证,才能给我补办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然后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问题是我原来就没有注册其他几个证,也没有注册号,没法公告丢失怎么补办?就不能只有一证就注销一证吗?
请问,我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完成注销手续?行政审批大厅的工作人员建议我,为了不失信,只好年年填年报!请大家出主意帮我解决一下合作社注销问题,谢谢!
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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