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在上班路上捡到十万块钱,等了三小时见到失主,问失主要六十元误工费,你们怎么看?
我个人觉得是正常的,也是正确的。
如果是我,我会清楚的说明3个小时对我上班来说,损失有多少钱,误工费,全勤奖,3小时10万元的托管费,我都会计算。跟失主协商。
拿回自己应得的损失和报酬也是很应该的。
2011年的时候,堂妹还是一个小店的营业员,帮客户试衣服的时候,客户把包包忘在试衣间了,在整理衣服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包包,不知道包是谁的,里面有身份证和现金,现金有2.5万。
第二天,有一个女人突然找来,堂妹问了她的名字,核对她的身份证,确认这个包是失主,然后还给她,失主了给了1000元当做酬劳,堂妹当时就拿了的,还请我们这些堂兄堂弟吃饭了。
一、“捡钱的”和失主的分析
首先,捡钱的人,没有自己私有化这笔钱已经不错了,至少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善良人。
但是原地等了失主3个小时,还耽误自己的工作,这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做法。
其一,耽误工作,有误工费事小,一不小心失去目前的工作,那不是因小失大吗?
难道就为了60元的误工费?还是想要失主找到我们,说声非常感谢。
我相信帮助到别人,自己必定的快乐的。
但是帮人以前,计算好,自己的得失,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只是普通上班族,不止误工费,还有全勤奖呢?
其二,等待来找回钱的失主,也不知道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就冒着失业风险去等待一个未知结果,所以这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万一,是一个“现金陷阱”?也有遇到过,同学捡钱包,里面只有800元,非说是1000元,拾金不昧,硬是搭进去了200元,那是还是学生的时候,在路边捡到钱包,不到10分钟就找来了,这也是一种骗术了,也是后来才知道的,特别是学生,真的要提高警惕的。
真的是你一个人或者两三个同学在一起的时候,怎么说的清楚。
捡钱真的不是运气好,有时候处理不好,容易自己受伤害,现在社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然后,失主,一般都会十分着急,失而复得,也都会给捡钱的人,一些报酬,这是一个礼貌的行为,也是一个很直接表示感谢的方式。
所以有时候也不用自己说要多少钱?如果真的要计算就计算清楚。
不要多,也不要少。把情况说清楚。但是也不一定,也有那种不讲道理,甚至谢谢都没有一句的,也有。更有甚者还会坑一下捡钱的人。谁知道结果呢!
所以,失主给报酬就收着,捡钱的人要求误工费也是合理的,有一个尺度就好,不要乱要报酬就好了。
双方友好协商,一定可以让双方满意。也不要因为捡钱的人收了报酬就觉得人家不是拾金不昧,一分不给,也不要因为失主丟的现金多,就多计人家报酬,那就不是在做好事了。
二、怎么做,才是较好的呢?
首先,捡钱的人,完全可以就近交给警察写好登记,说明情况,报案备案。
这样就不会影响自己上班,也降低了“现金陷阱”的风险,又做到了拾金不昧,心情也不错的。交给警察报案备案了,当然就稳当的了,自己啥也损失不了。
然后,失主,要是找到过来了或者警察通知他去拿钱了,不想给酬金,也可以不用给,反正警察叔叔是不会要酬金的。
如果实在想要感谢好心人,也是可以拿到联系方式,多个朋友多条路。
如果对方,能力是可以相媲美的,那就是社交多个朋友,如果能力财力不及自己,至少,有一个人品值得敬重的普通朋友,怎么都不吃亏。
最后,大家都没有耽误自己的事,说不定还多了一个朋友。这就是两全其美的啊。
现在社会,已经很少捡到钱的了啊。能捡到现金,毕竟也是不多了,采用高效的处理方式,自己也不吃亏,还做了好事。凡事,多个心眼总是好的。
最后陈诉一下,我觉得如果朋友捡到别人的钱,拾金不昧,要的也是合理损失,失主是应该给的。
捡钱的人,也是应当要的,这没什么可说的。我支持这种银货两契,不欠人情。对谁都好。
文/老夏分析师
如果我写过的一篇文章,讲过的每一话,做过的一个举动,
曾在你的心里荡起涟漪,那至少说明在逝去的岁月里,
我们在某一刻,共同经历着一样的情愫。
有时候,虽然素未谋面。
却已相识很久,很微妙也很知足。
谢谢你,在这个世界的角落,找到了我!岁月静好,愿你幸福,一切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