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网红博主带乌克兰女孩踩踏丹霞地貌”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视频中他们通过当地村民引导进入“禁止入内”区域,在陕西靖边龙洲丹霞地貌上肆意踩踏,引发网友极大愤慨。
7月8日,靖边县公安局龙州警务室李姓主任透露该博主来到警务室办案区,正在接受调查。
8日当天,这位“冒险雷探长”博主针对自己的行为在社交媒体发布道歉博文,还解释称是村民拦路拉客带领其进入。该村民随后承认是为收取费用,破坏了围栏。
一个脚印60年才能恢复
据悉,靖边的丹霞地貌由一亿五千万年前侏罗纪就开始沉积的巨大沙丘组成。其形成以及保存时间可以跨越几千年到几个百万年不等,但是形成条件十分苛刻。人类活动更会对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如果被人踩上一脚,地表层分布的屑岩会被轻易地破坏,一个游客的脚印地表需要60年甚至更久才会恢复原貌。
6月18日,靖边县人民政府曾发通告称,为完善靖边龙洲丹霞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决定对景区实行全封闭施工。建设期间,除封闭区域内居住的村民及经营户外,所有游客及车辆一律禁入进入封闭区域。
网友热议:规则意识!必须严惩!
破坏丹霞地貌并不是个例
此前,也多次出现过游客不听劝说,破坏丹霞地貌景区的事情。
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和现象,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得了的。文明旅游不单单是景区和游客的事情,需要多方面的协力配合、共同努力。大力倡导文明旅游的社会氛围,助力游客养成良好旅游习惯,才是上策。
有些网友并不觉得
刻个字、摇一摇、踩一脚
有多严重
有这种想法可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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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四条明文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明旅游!保护我们的大自然!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编辑:马子倩)综合自央视新闻、人民日报、澎湃新闻、@看看新闻 、 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