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政府网发布重要批复。批复表示,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据了解,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漳州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漳州110”经验。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与探索,110已经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被誉为“人民的保护神”。近年来,每年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110宣传日活动,这一日期具有极高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将这一日期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
来源/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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