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货运超限超载车辆联合整治工作,根据《长三角地区严厉打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联合整治行动合作协议》,日前,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及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长三角地区严厉打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百日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全面加强省际执法联动,提高区域协同精准打击超限超载工作能力。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办公路〔2017〕173号),自2020年7月20日至10月28日,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开展长三角地区严厉打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百日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百吨王”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现“一提升、两下降”的工作目标(即查处“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车辆数量提升,公路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通知强调,三省一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充分依托省际超限运输检测站及省际卡口,发挥三省一市联网治超系统建设经验和成效,通过加强省际治超执法、强化治超非现场执法及落实“一超四罚”等措施,坚决打击“百吨王”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