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杭州女子已遇害、丈夫有嫌疑、
7月6日20时07分,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接群众求助,称三堡北苑居民来某某于7月5日凌晨失踪。针对该起失踪事件,江干分局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寻人工作。在搜寻过程中,多处疑点引起警方高度重视,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目前案件侦办取得重大突破,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许某某(男,55岁,杭州籍)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江干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全力侦办中,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侦办进展,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有关案情。
最好的方式我们还是以官方最后通告为准。
在这个版本里面,其丈夫分尸的地点就在对面人家的屋子里。如果陈述属实,难以想象对面房主现在是一种怎样的心情,造成的心理阴影又有多么巨大。在帖子里,对面住户外出回家后发现自家水表多跳了一吨多的水。这个如果成立,那丈夫杀害妻子这件事也几乎可以断定。实际整个过程中,已经有相当多的围观群众怀疑女子失踪案丈夫嫌疑最大。
同时小女儿究竟是否知情?是本回答重点。担忧小女儿的心理健康,接下的生活怎么办唉。
7.23日的通告是杭州警方成立专家组以来的第二个公告,前一个通告是辟谣。
看这个回答之前大家可以先看一下我之前的分析。
大家认清一个基本事实。警方再发公告之前,丈夫许先生还只是重大嫌疑人。
母亲遇害。父亲作为重大嫌疑人被刑事强制控制。不敢设想小女儿接下来的生活该怎么办。
通告之前,很多高赞回答都说,丈夫肯定排除嫌疑啦。这么多天都没有排除的话,还让他接受媒体采访吗。
本来破案来说,我们吃瓜网民能想到的,警方早就想到了。只是警方证据为主,网民只是吃瓜推理而已。此前,来女士只要没找到,该案件就不能定性。
网上现在传的作案手段手法,相当残忍,没有通告之前希望大家还是不信谣不传谣吧。
官方通告中,来女士遇害,丈夫许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以在法院有判决前,我都先认定许某某为嫌疑人先。
个人认为,网上所传的作案手段不实。
我甚至认为,st被处理时是完整的(19天,估计已经高度腐烂),并且遗留带有指向性的证据极少。所以结案的突破点,可能是小女儿,不是许某某。
来女士失踪前,最后出现在小区电梯监控视频,时间是7月4日17时10分。当时我认为,这是认定来女士失踪时间的客观证据。所以来女士失踪到报警时间,已经过了至少40+小时。
当时,警犬已经对楼内进行过地毯式搜索。如果楼内是第一案发现场,警犬应该会有发现的,但毫无收获。(有可能其实是有发现,只是警方没有也不太可能公布,而且当时的搜索范围一直是小区)我这里就先认定没有吧,所以来女士遇害后,很有可能是被完整运离楼内的。
至于作案手法,我以为嫌疑人是使用枕头至其窒息。因为这样,基本很难留下什么指向性证据。更何况来女士从失踪到报警,再到全面搜索排查开始,已经相隔了至少40+小时。
当时就是因为这个报警时间相距40小时,引起广大网民YY。虽然当时我认为,许某某有嫌疑,但还是觉得来女士是主动出走的。因为我认为,同屋(小女儿在屋内)谋杀,事后躲避监控,处理st几乎不留痕迹,作为重大嫌疑人抵住了警方的第一波盘问,还可以如此淡定的面对媒体镜头,比来女士只穿吊带睡衣离开,要离谱得多。
为什么我会认为结案的突破点不在许某某。因为我认为,嫌疑人从同屋谋杀到处理st,可以说是近乎无破绽,事后还自如面对媒体镜头。我继续胡言乱语,从利用枕头使其窒息,到完整st处理,可以说留下指向性的证据极少。嫌疑人具有非常强的反侦查意识,所以只要他的口供不承认,没有确凿的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链使其定罪。
为什么我认为结案的突破点在于小女儿?因为我认为,小女儿是知情的。当时这个报警时间相差40小时,让我难以理解。因为,丈夫与妻子因争吵可以冷战3天不联系,但父亲究竟如何向女儿解释母亲不在家。当时7月5日(周日),小女儿(前一天还与母亲去买面包,买书)已经周日一天,周日晚上,周一早上到周一下午见不到母亲,究竟有没有发出过疑问,或者有没有被恐吓!!!现在想来,细思极恐。
记者询问,丈夫许某某与妻子来女士关系如何。大女儿说关系很好的啊,小女儿此时的反应是摇头。
然后再翻到了这个文字报道。
7月20日齐鲁晚报文字报道中,小女儿隔着门像记者表示,姥姥让她别开门。
7月21日齐鲁晚报采访视频中,来女士嫂子称来女士小女儿没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小女儿究竟经历了什么,会有这样的应激反应。
到这瞬间让我想起了网剧《唐人街探案》中的第一个案子“曼陀罗之舞”。
同样是丈夫谋财害命,同样是女方陷入失眠。不同的是作案手法,唐探中是丈夫把女子伪装成抑郁症跳楼自杀,现实中是丈夫杀人藏尸(或分尸)。
相比之下,现实中这个丈夫许某某作案手法要低劣以及卑劣许多。
要说中国最发达的,就是人脸识别技术,最多的也是监控设备。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十几天,且没有出现在任何监控中,那只剩唯一的可能性了,就是被人杀害藏尸(至于是藏尸还是分尸冲入下水道,警方暂未公布)。
许某某报案后还能装无辜人似的接受媒体采访,说明这个人的心理素质不差,而且极端冷血。
由于是婚前财产,许某某是个二婚夫,竟至于采取如此卑劣的方式谋财害命,全然不顾11岁的女儿。
如果一个每天与你同床共枕的人,时时刻刻都在想着怎么谋害你夺取你的财产,想想就会觉得后背发凉。
为了这点钱财,人能冷血卑劣到什么程度,简直无法想象。
所以啊,无论生活怎么样,都要认清人性,善待自己,也善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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