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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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10时10分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巡逻至蒙山大道与水田路交会路口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红色三轮车未悬挂车辆号牌。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一打开车门便闻到一股酒气,民警怀疑其酒后驾车。经呼气检测,驾驶人裴某酒精含量为60mg/100ml,且系无证驾驶。
民警依法对裴某车辆进行暂扣,并将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
6月18日17时10分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九中队民警在蒙山大道与北园路交会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摩托车与车牌的新旧程度上有明显差异,疑点重重,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闪烁其词,称行驶证忘带,提交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也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民警对摩托车号牌进行查询,发现该号牌系挪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对王某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依法扣留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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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9时15分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义堂中队民警在327国道与戈九路交会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车况极差,有违法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驾驶人既提供不出驾驶证,也提供不出行驶证。经询问,驾驶人王某交代:此车牌是从家里原来一辆废弃的摩托车上拆卸下来的。王某本想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执勤交警发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依法扣留其车辆。
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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