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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忻城县纪委监委对忻城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莫崇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莫崇胜违反廉洁纪律,在任北更乡党委书记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任县发改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莫崇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忻城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中共忻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莫崇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芝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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