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苏某百货销售公司与一家MCN公司达成合作。该MCN公司宣称旗下拥有一批粉丝量在100万至500万之间的网红。双方商定进行五场直播,并承诺确保销售额能达到42万。然而,经过三场直播后,每场的销售额均为零,未能达到预期的销售效果。法院根据平台后台数据审阅发现网红账号存在虚假粉丝问题,流量根本无法变现成为购买力。
随着各大网络平台和电商的发展,越来越多“红人”涌现,他们凭借着优越的外貌或者引人注目的作品颇得网友喜爱。但是大多数粉丝浏览关注他们的作品都只是因为喜欢创作内容,而不代表愿意成为红人的忠实拥护者。
知名≠能卖货,粉丝多不代表粉丝愿意看你直播并花钱。
因为粉丝=流量,多粉丝就能拥有更多的拿代言的机会,所以买粉现象更加多见,像mcn的盈利模式,属于博主粉丝越多,被投放的广告可能性更大,商单也就更多,而mcn公司就是和博主拿分佣。所以大家懂了为什么有数据中介的存在了吧
冤种是谁,懂得都懂。
想要拥有更多流量和购买力,做“红人”自媒体,就得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不然走哪都是被拿捏的互联网工具人。真实的观众数据会告诉作者,作者哪些内容需要优化,哪些内容又是擅长的。把握住自己面向的领域观众盘,才能实现好流量变现。这对创作者是最重要的,也是对广告方还有客户很负责的,良性合作,才能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