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温州女子在父亲遗体火化之后,就摆了两桌酒招待亲戚朋友。结果,她却被当地罚款5,000元。甚至在她去领骨灰的时候,人家还扣留了骨灰几个小时。就算要移风易俗,丧事新办,那你能不能考虑到老百姓的切实需求和传统呢?你这样的一刀切罚款,谁给你的权利呀?
星视频报道说,温州有一个女子,前些日子父亲去世了。在办理完丧事,父亲遗体也火化之后,女子摆了两桌酒招待亲戚朋友。毕竟,咱们有这个传统啊,婚丧嫁娶,亲戚朋友来了,招待人家吃顿饭,这个太正常不过了。而且总共才两桌呀,这个不算大操大办吧?
结果就因为这件事,这个女子当时交的5,000块钱办丧事的押金,人家不退了。人家说:“谁让你办丧事啊?我们这有规定,丧事新办,遗体火化之前你最多可以办五桌酒,最好不办;遗体火化之后,你更是一桌都不能办,办了一桌我们就要罚你款。”所以,你这5,000块钱押金,对不起,我们就没收了。
尤其是,更让人气愤的是,据这个女子讲,父亲遗体火化之后,她到殡仪馆去领取父亲的骨灰,就因为她办酒这个事,人家还扣留了她父亲的骨灰三个多小时。而且当地表示说没办法,这就是上级要求,他们也是执行上级的命令。
我们当然建议大家,在办婚丧嫁娶之事时,不要大操大办,要尽量做到节俭俭朴。但问题在于,父亲去世了,人家就办两桌酒,招待的都是亲朋好友,都是来参加葬礼的自己家人,这也有错吗?这也叫大操大办吗?平常人家谁吃饭有个一桌两桌人,那都是很正常的呀。
更为关键的是,你怎么能拿人家的骨灰做要挟呢?是不是她不交这5,000块钱罚款,你的骨灰都不给人家了呢?谁给你的权利啊?而且,你这5,000块钱到底上交给哪个部门了?哪条法律规定,说老百姓自己到饭店也好,在家里也好,办两桌酒招待亲朋好友,这都不行了?这都犯法了?这都要被罚款了?这都要被指责了?
有些地方干事情就是一刀切啊,要推行丧事新办,干脆就所有人都不可以办酒。拜托,你们有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需求啊?有很多事情是可以说服教育的,是可以宣传引导的,但就是不可以用行政和罚款的手段。更何况,我真是怀疑啊,你这个罚款,他没有法律作背书,你罚款这个行为他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