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24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说,“现行政策允许探索农民这‘三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但是一定要稳慎进行。”韩俊解释说,“以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为例,总的政策基调是,出台这方面的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
“花个几万块钱就彻底买断了(宅基地使用权),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未必就是划算的。这方面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一定要为农民的长远利益着想。”韩俊说。
韩俊解释道,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界定非常清楚: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法律在这一点上讲的是非常清楚的,政策要求也是非常明确的。”
他强调,在这一点上,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的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三中全会《决定》讲得非常明确,现行政策是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这方面各地可以积极探索,让农民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南方+记者 王诗堃
【作者】 王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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