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没有路权,它不能上公路行驶。铲车的灯光、刹车、车速等都不符合道路行驶车辆的法规标准,一个灯光不全,低速行驶的铲车出现在城市快速路,是对正常车辆的潜在危险。在夜晚,后车很难及时发现,也很容易对铲车车速做出错误判断。如果白色SUV没有酒驾、毒驾等情节,铲车司机肯定要负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追尾就是后车全责?这是很幼稚的认识,是严重的误区。”
拒绝挪车两人身亡
“铲车非法上路不是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后车判断错误或者没有留意前方情况才是主要原因。即便是夜晚,四环主路灯光充足,后车如果不是超速或者司机分神,很难想象会追尾开得这么慢的铲车。”“交通事故来说,追尾理应后车全责或主责。铲车司机不挪车,可能猜SUV里的人非死即伤,他无责或次责。假若次责哪怕一丁点,救了车里人重伤终身残疾或干嘛的,天文数字医疗费源源不断赔不起。假若SUV里人挂了....不用多说了吧。”对于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