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某市中院参与辩护一起刑事案件,通知是上午9时30分开庭。
我和另一位辩护律师提前半个多小时赶到了法庭,不一会,检察员出到庭了,到了规定的时间,合议庭的全部组成人员也都到了。就等法警将被告从看守所提押过来。
结果,等了再等,法警打电话来了,说是看守所这边要到10点30分后才给提人。法官说,可能是星期一吧,看守所要在星期一这天开什么例会,所以提不到人,那就大家都等吧。
结果,到了10点30分,法警又打来电话说,这回,看守所不给提人了!
开什么玩笑?!法院这边等着开庭,看守所那么不给提人?合议庭上的几位法官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庭不是开不成了?
可我们是从杭州赶过去的,还有被告的几位家属,也是从全国各地赶来参加旁听的,这么远的路程赶来,就因为看守所不给提人,这庭就不开了?
时间已经到了11点了,我们还在法庭上干坐着。主审法官决定还是等,再与看守所交涉看看——人提不出来,这庭怎么开?
经过一番交涉,据说是通过院领导,然后再与看守所那边的领导交涉,最终,来了好消息:看守所终于同意法院去的法警提人了!
当被告到了法庭的时候,正好是法院到了下中午下班吃午饭的时间。
于是,大家都只好饿着肚子,开始开庭。
开完庭后,先跑到看守所占位置——这里得解释一下,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以前律师要会见,得提前到看守所门口去签字报到,然后看守所按先后顺序安排律师会见——因为律师会见室有限,大家只能排除抢位置。听说,有的律师为了能抢到会见的位置,半夜爬起来跑到看守所去签到,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我们第一次去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时,律师之间因为谁先谁后的问题,吵了起来。因为我们从杭州赶到福州,已经是中午了。到了后,已经有一大堆律师在那里排队了。结果,有的律师因为一早就过来签名报到了。上午没轮到,就去吃午饭了。吃过午饭回来,下午来排队的律师就不认上午签名的账,于是,双方就吵了起来。签名的要以签名为准,站在那里排除的,则主张按站着排队顺序为准。更有人诉苦说,为了会见,半夜就起来排队签名了。所以,年纪大点的律师,都不做刑事辩护了,因为吃不消排队,要么就是找助理,让助理专门负责排队。
不过,之后福州第一看守所改为在网上签名了。每天凌晨零点开始签第二天的会见。于是,有的律师就半夜守着,看到时钟一到零点,就赶紧抢着签名。
我们没抢到签名,只是抱着碰运气试试的心理,一开完庭,就冒着大雨赶到看守所。结果,现场签名的只有我们。签完名,先去填饱肚子,然后又回到看守所。现场签名的只有我们,还好,估计是有希望的。
到了下午的2点30分,终于可以进看守所了。结果,我们发现我们的当事人在两名法警的陪同下,正等在监守区的门外!原来,开过庭后,两名法警将被告押回看守所,没有人收监。法警问来问去,说是只能等下午3点钟上班后,值班民警来了才能办理收监手续。所以,他们只好站在门外等。
于是,我与当事人就站在监区门口开始了我的会见。同时,又和法警聊起上午怎么会提不到人。
于是,法警开始对我们诉苦了。说是上午9点就到了看守所,结果排队轮到他们的时候,看守所办理提押的民警对他们说,第一轮提押时间已经过了,想提押,只能是第二轮了,时间要到10点30分。于是,他们只好等。直等到10点40分时,他们还没提到人,于是就跟看守所的民警争论了几句——结果,看守所的民警就生气了,不给他们提了!
原以为,只是律师会见这么难,想不到,就连法院要开庭审理,法警来提人也这么困难!
“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过这一次,”法警诉着苦说,“他们就是要把手中的那么点权力给用尽!”
这不,开完庭将被告送回来的时候,又麻烦了。看守所的民警一直把他们晾在外面,直到3点多后,才有一位民警出来,把被告带了回去——也正好,我也不用去办会见手续了,该说的话,想了解的事情,都已经在就监区外面就与我的当事人谈好了。中间曾有一位看守所的保安态度蛮横地过来干扰过,问我与“犯人”说什么。
我回答他,你管不了。
法院的法警说:“他是他的辩护律师,有权会见他的当事人。”
于是,那位保安悻悻地走了。
唉,福州第一看守所看来还会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较量下去。不过,谁会赢呢?
看守所会赢,但法律输了!一个看守所的民警,居然就可以扰乱法院刑事案件的开庭,法律的权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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