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建房现在也是一件相对复杂的事情,需要符合村庄、城镇规划,并且经过申请和批准。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建住宅
(一)农村村民
农村村民如果想要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首先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然后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分两种情况办理: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建住宅,需要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然后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建住宅,需要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二)非农村居民
如果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需要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然后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如果是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则跟上述程序一致。
二、建企业
兴建乡(镇)村企业,主要有三个程序:
1. 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2. 持该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
3. 建设单位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三、建设公共设施
首先要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然后建设单位方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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