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在河南永城有一女孩遇害了,这18年来女孩家人为其奔波,将嫌疑人抓捕,但是没想到的是,女孩遇害重要证据遗失了,很多网友怀疑是故意的,为什么会在关键时刻遗失重要证据,这样的低级错误是真的不应的,所以背后到底隐藏哪些重要信息。
女孩遇害证据遗失
女孩遇害证据遗失事件引来众人的关注,而这件事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由于媒体曝光后,时任刑警中队长被控制了,也开始彻查女孩遇害背后的真相。而且嫌疑人和丢失证据的责任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针对媒体披露的18年前河南永城一16岁女孩遇害后,警方遗失证据一事,永城市官方发布回应称,已展开彻查,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严肃追责,依法严惩。目前,当地警方一名时任中队长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女孩遇害证据遗失
据媒体报道称,18年前的2001年,河南永城市16岁女孩王某丹在村中遇害。永城市公安局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将部分关键证据遗失,造成案件达不到移送起诉条件。后来,永城市公安局作为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王某(遇害女孩父亲)58万元,并表示不停止对王某丹被害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若以后发现或收集到充分证据,应继续案件办理。同时要求乙方承诺不再就此事上访、申诉。
女孩遇害证据遗失
上述事件近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对此,永城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称,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7月26日上午成立专案调查组,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彻查此事,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严肃追责,依法严惩,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通报还称,7月26日,永城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7月31日对物证丢失的责任人、时任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朱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永城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对“2001·12·03”命案全力侦破,案件调查侦办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