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某双膝盖擦伤,电动车车把摔坏。民警出警后进行了询问,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即进行了现场调解,庞某赔偿宋某伤情300元。
瓜农倒赔偷瓜贼
通报称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在民警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帮助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置目标语提醒劝诫随意摘瓜行为。
民警协调让庞大哥赔偿300元医药费,这也让他十分委屈,称“以后偷瓜都不敢拦了”。律师指出,盗窃他人西瓜属违法行为,庞大哥属正当防卫,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对于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