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遭遇过虚假招聘等情况吗?
你发现有非法招工用工行为吗?
不用担心!
昆山将重拳出击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针对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以及《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苏人社明电〔2019〕3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决定自2019年4月2日至4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
严查哪些单位?
1.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未经许可或登记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3.各类招工用人单位。
二
严查哪些方面?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含劳务派遣)的情况。
其中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和家政服务中介要进行重点清查,检查其从业资质、内部制度、收费标准、服务台账建立情况和按期提交年度经营报告情况。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
八类整治:
①参与签订不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②不履行审查信息义务;
③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
④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
⑤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⑥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⑦介绍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
⑧未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及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用和拒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三项查处:
①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组织劳动者非正常频繁更换用人单位,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
②对通过克扣工资、社保等手段充抵招聘费用、牟利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严肃依法查处;
③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涉嫌犯罪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3.用人单位和直接招用劳动者情况。
对提供或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劳动者从事传销活动、强迫劳动、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及其他以招工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
怎样检查和惩戒?
①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严按标准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
②区分有违法记录单位和矛盾纠纷隐患企业实施检查,提高执法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③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将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将进一步畅通维权投诉渠道,主动公布维权投诉电话,方便劳动者维权。
四
工作要求
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要依托联动举报投诉平台,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保障广大劳动者便捷及时维权。要以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和求职者依法维权意识。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昆山市各区镇、
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
劳动监察大队
55230731
开发区
36693233
高新区
55196003
花桥开发区
57694722
陆家镇
57285713
周市镇
57938739
巴城镇
57657377
千灯镇
57460950
锦溪镇
57231149
周庄镇
57205317
淀山湖镇
57486793
张浦镇
36697055
亭林城市管理
办事处
36608293
柏芦城市管理
办事处
57768376
青阳城市管理
办事处
36690756
震川城市管理
办事处
57888557
来源:昆山人社等信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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