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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由此过,留下买路财”……在许多古装电视剧里,土匪山贼们常常引用这样一句话作为出镜时的“标配”台词,他们拦路劫道、打家劫舍,却常常让官府束手无策。那么,如果这些土匪山贼来到当今的法治社会,结果又会如何呢?近日,电白警方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电白区沙院镇海尾居委会的涉嫌敲诈勒索涉恶团伙,用真实的案例给出了答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龙主动到沙院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8年5月,事主李先生向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举报,称其驾驶货车拉泥前往砖厂,途经沙院镇海尾居委会某村时遭到一伙人拦截。据李先生反映,当天他驾车正常行驶在该村村道途中,突然前后被多人驾驶摩托车包围并逼停至路边。在交涉过程中,对方依仗人多势众,以李先生货车压坏村中道路为由,威胁其要给几万元才能通过。李先生为保平安,几经哀求后妥协,最终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给了对方人民币10000元才得以驾车离开。
然而,“倒霉”的不止李先生人。就在李先生举报后没几天,电白警方又接到事主刘先生的举报,称其同样是驾驶货车途径该村道路时,被一伙人拦停恐吓,指责他的货车压坏了村路,要求其支付“罚款”10000元才可通行。虽见对方人多势众,但刘先生认为自己的货车并未造成道路损坏,就算要罚也不该无凭无据就给私人上缴罚款,于是连忙下车理论,不料竟被对方威胁道:“再多说一句,就再加10000元,不给钱就把你丢到鱼塘!”一来二去,这伙人非但不见好就收,反而变本加厉地漫天要价,要求刘先生要给50000元才肯放行!面对这伙人的蛮横无理,刘先生只求尽快脱身,最终协商后支付了38000元才得以离开。
犯罪嫌疑人李某明主动到沙院派出所投案自首
接到举报后,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刑警大队、沙院派出所迅速展开核查。经深入走访周边群众和受害司机,办案民警发现电白区沙院镇海尾居委会某村正、副村民小组长李某发、李某等人表面上是以村组织的名义打着“护路”的旗号,实则对过往司机实施敲诈勒索。
自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李某发、李某等人多次组织相对固定的人员,私设规定条款,以货车损坏道路为名,采取拦截车辆,威胁、恐吓的方法对过往的货车司机索要“罚款”,甚至对空载过路的司机也不放过,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53000元。而由于长期途径此地跑车运货,因此大多受害司机敢怒不敢言,迟迟没有报警。为此,电白警方迅速展开抓捕行动,于2018年8月2日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发、李某、李某星等三人,并对其他已闻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侨、李某杰、李某明、李某龙等四人持续开展追捕。
电白警方追逃组在惠州抓获逃犯李某侨、李某杰
今年上半年,电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恶团伙成员李某发、李某、李某星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4000元。尽管该案已有三人已被科刑,但电白警方却毫不放松对余犯的追捕。在警方强力追逃和多次规劝的双重措施下,今年6月20日,团伙犯罪嫌疑人李某侨、李某杰在惠州市落网;6月25日、3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明、李某龙先后主动前往沙院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侨等四人已如实交代了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电白警方仍在对该案其他涉案人员进行全力追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电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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