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上半年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桐庐县教育局组织和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桐庐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桐庐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县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网上申报阶段
4月9日-4月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届时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将通过邮寄送达,并须本人签收)。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填写“桐庐县教育局”。
第二阶段 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阶段
4月18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105办公室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64218511),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19日,体检。当日上午8:00点空腹,请申请人至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二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携带教师资格体检表及体检费用现金300元。(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体检表上贴好本人小2寸照片(照片版本应与网报上传版本一致),写好个人信息及过往病史栏,并由本人签名。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需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已婚”或“未婚”。体检费用多退少补。)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考虑是否申请参加本次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孕妇或备孕等)。体检时间地点若有变化,会提前告知。体检报告由教育局统一领取。
4月27日、28日,现场确认、受理申请。工作时间内(8:30-12:00,13:00-16:30)各申请人到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服务区提交材料,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4. 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县教育局。
5. 5月24日左右在桐庐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公示本次拟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请申请人浏览关注网站,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以邮寄方式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6.高中段教师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桐庐县教育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5月31日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公告,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等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7.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桐庐县教育局咨询。
8.申请人可加入2019上半年认定咨询QQ群(712015109)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64218511。
桐庐县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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