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企业认定条件
01
裁员率不高于全省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工业企业和与外贸相关的所有企业(其中,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可合并计算裁员率)。不包括国有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和烟草加工业、石油化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企业以及截止2019年3月底已倒闭或或正处于倒闭资产清算的企业。
02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界定
02
不裁员或少裁员是指裁员率不高于5%,企业裁员率按以下方式计算:
2017 年度及以前开始在当地参保缴费的企业,企业裁员率=(2017 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8 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7 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100%。
2018 年度开始在当地参保缴费的企业,企业裁员率=(2018 年度失业保险首月参保人数-2018 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8 年度失业保险首月参保人数×100%。
03
社会保险费返还标准
03
符合条件企业可享受返还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2018 年度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5%,不包括历年欠费补缴的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利息及罚款。社会保险费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
04
企业申报
04
符合条件的名单内企业(名单详见下方链接,未在名单内企业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在2019年4月18日前通过链接申报,并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的镇(街道)社会事务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度嘉兴市本级社保费返还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05
其他事项
05
1.返还的社会保险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2.如有遗漏的,允许名单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经申报、联审、公示确认后,一并享受社保费返还政策。
3.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待遇的企业,一家企业只能申领一次,不得同时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各县、市可结合统筹区实际参照执行。
申请方式
复制链接地址
http://www.rcwjx.com/nhsp/spr/minstart
来源丨南湖人社
监制丨项洁
审核丨沈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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