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来凤安普罗(集团)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来凤安普罗(集团)运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凤凤鸣山大酒店有限公司(原来凤凤鸣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罗文平、陈高、康茂春、杨天峻、罗君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咸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至2016年,被告单位来凤安普罗(集团)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来凤安普罗(集团)运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凤凤鸣山大酒店有限公司以增加周转资金为由,通过拨打电话、亲友介绍、口口相传等方式,对外公开宣传,采用高息揽蓄,向社会不特定人员398人非法吸收资金1.4002亿元。
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损失大小情况、司法责任制实施中判例的影响与适用、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口口相传是否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开宣传的方式等展开了激烈辩论。
此案将择日宣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来凤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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