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对于非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2007年9月1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上通行”的规定,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昆明的摩托车将何去何从?摩托车管理是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不少观众和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有不少网友认为:比起汽车占用公共道路造成的拥堵、电动车横冲直撞不守规矩带来的安全隐患,摩托车合法合规的存在不应被禁止,它应得到公平对待。
还有一些网友赞成"禁摩"或者限摩,认为应该加强措施,这样能杜绝摩托车对城市造成的噪音扰民等影响。
昨天(6月27日)下午,云南省交警总队和昆明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做客《金色热线》,对市民关心的昆明限摩问题进行了解答。
云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刚在节目中说,摩托车的噪音污染,以及事故高发率是限摩的主要原因。
云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刘刚:“云南造成死亡事故,摩托车和小型客车是两种诱发事故最多的车型。”
昆明市交警支队缪永春支队长解释说,不少人觉得摩托车占用公共资源小,而且方便快捷能减少拥堵,实际上这是违反交规后获得的体验。
昆明交警支队支队长 缪永春:“所有交通安全法规上对摩托车法律约束是最严的,比私家车还严 ,摩托车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当遇红灯时不应该穿插,应该排在汽车后面,不应该从车中间穿过去,在行驶过程中只能尾随,如果它严格遵守了交通法规的约束和要求,它不应该比汽车快多少,但实际上是在穿插超越,现在很多骑行者可能体验还不错,是因为觉得量少,当几十万辆摩托车和汽车交织在一起,画面感都可以想象出来。”
昆明早在2007年就有限摩的规定,这次提出的《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中,对限摩的范围和措施进行了修订,并将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市民意见,听证会报名已经在6月19日截止,共有199名有效报名者报名参加,市民如果就限摩这个话题,或者是整个昆明市车辆管理通行规定有什么建议,都可以在7月31日前进行反馈。交警部门会在7月31号以后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进行摇号,选取19名代表进行听证。
昆明交警支队支队长 缪永春:“在这方面我们也客观理智倾听大家意见,如果这个东西确实好,我们为什么要限定标准,如果广大市民认为应该打开限摩区域,我们会充分尊重广大市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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