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
在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
被告人韩某亮、张某寅、张某龙等十人
提起上诉的涉嫌
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
诈骗、非法采矿一案,
并当庭宣判,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案件详情↓↓↓
据了解,该案于2019年1月18日由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自2014至2018年间,被告人韩某亮利用相识、朋友等关系,纠集、网罗被告人张某寅、张某龙等五人形成相对固定的团伙成员,结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格尔木市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开设赌场、诈骗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生活秩序,在格尔木市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十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十名犯罪分子处以七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刑,并判决追缴违法犯罪所得。
由于此案涉及罪名较多,
犯罪、违法事实近二十起,
社会关注度较高。
在二审开庭审理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侦查机关、群众代表旁听了整个庭审。经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当庭裁定“驳回各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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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李时刚
编辑丨李彩霞
责编丨格根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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