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关于高招的规定:
- 严格审查学生参加高考的报名资格,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
- 严格加分资格。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有关部门在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
- 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 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 招生资格: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考务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核工作。
- 面试公平:加强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 面试公正:高校考核的笔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 要进一步提高录取标准,合理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进一步提高体育、艺术类招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 加强对高职分类考试的统筹,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加强考试管理,确保严谨有序、安全规范、公平公正。 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 依法治考: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切实落实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主体责任,稳妥做好报名、考试组织、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 组织方式:高校和省级招办应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 规范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周密细致地做好高职扩招百万的补报名、组织专项考试、加强资格审核等工作,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
声明:本文内容综合自教育部,转载请注明来源。南阳教育论坛尊重版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处理。联系微信:ruijiecn。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