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莲开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记者:谢冬华 谢强
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邓振春带领检查组到我县开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邱振生,县政府党组成员、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杨晓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庙前镇芷溪澄川公祠、翠畴公祠,松毛岭战役旧址群查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县关于《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贯彻实施。
就下一步工作,检查组强调:要围绕着红色文化遗存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五个方面来贯彻落实《条例》实施;从目前的问题和困难看,关键是思想上要重视、保护经费要解决,合理利用要上新水平。具体要做到:一要扎实做好调查和认定工作,要抓紧成立专家委员会并开展工作;二要积极向国家和省文物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三要发挥广大干部群众和乡贤的力量,设立红色遗存保护专项组扩大筹融资渠道;四要落实好保护红色文化遗存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五要提升合理利用水平,既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又推进红色旅游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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