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常有市民反映,商家拒收现金,顾客只能通过手机支付,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
4月24日,人民银行营管部一口气开出五张罚单:北京易车生活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平润信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优品家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联东金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阳光星美国际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因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央行对其给予警告。
这五家公司经营类别分别涉及影院、汽车服务、房产服务、商品销售等经营类别的企业,均被央行给予警告处罚。
去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整治拒收现金行为,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以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据了解,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会责令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这些处罚信息将按照规定程序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
红星新闻记者 吕波
编辑 汪垠涛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