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书上,李江(化名)自述涉嫌杀人动机是,当天在问老师申丽霞问题时,自己眼睛看向办公室门口方向,申丽霞提醒他眼睛不要乱看,“自己一时冲动就从上衣右侧口袋里把削铅笔用的文具刀掏了出来。” 对此,申丽霞无法接受,“我根本就没有提醒他眼睛不要乱看。”她称,事发时另外两名在场老师也曾作证,她并没有说过这句话 没 有 矛 盾 根据判决书上李江的自述,李江也称自己和申丽霞“没有矛盾”。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5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某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告人李江进行了精神状况鉴定,显示其无精神病,认定李江在此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心 理 伤 害 申丽霞说,“我曾经很久没有走出来,因为我想不通,我的学生为什么想杀害我?我也害怕外界嘲笑我,认为我一定是做了对学生非常过分的事情,导致我的学生对我恨之入骨。可是我反反复复想了很久,我真的没有伤害过李江,一句重话都没有对他说过,我反而对他格外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