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生产、
经营面积小、人员少,
但由于存在诸多火灾隐患,
加之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导致这些“小场所”经常发生大事故,
“三小”场所一旦发生火灾
后果不堪设想
*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
*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度大。
所以,
“三小”场所应严格落实以下
消防安全措施。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1
经营场所不住人
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确需安全人员住宿看管的,不得超过1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2
防火分隔要谨慎
确因需要设置厨房的,厨房部位与经营场所应采用砖石,混凝土等不燃烧体材料分隔到顶,不应留有孔洞并安装防火门。严禁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
灭火设施少不了
要根据不同“三合一”场所的情况,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经营场所应当配备至少2个4公斤的ABC型干粉灭火器,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按照要求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灾警报装置。
4
逃生疏散要畅通
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场所内设置逃生窗口的,其长宽净尺寸不得小于1米和0.8米,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釆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5
火源控制要把关
经营场所内严禁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不应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电热器具使用后应釆取拔出电源插销等切断电源的措施,对产生高温或使用明火的设备应限制周围的可燃物。
严禁电线裸露及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铺设应有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有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不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及线路不得被杂物覆盖。
6
安全意识要提高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标准等内容。
经营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应当熟知“一畅两会”消防安全逃生自救知识(“一畅”是指社会个单位必须畅通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是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生命不能重来,
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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