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车进行了两次拍卖,第一次起拍价约为151万元,结果流拍了,8月5日是第二次拍卖。该车辆的”竞买须知“中已明确,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买受人除了需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按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如此计算,这位竞买人还需支付71.8万元的佣金,与车款合计需要支付1507.8万元。
1436万拍下宾利
查询了解到,《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此次的天价竞买人是来自广东的一位李姓女士,而她并非是将车价从140.3万拉升至1430万的第140次出价者。目前,李女士已经毁拍,其支付的30万元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据受委托拍卖该车的有关人士透露,李女士已以”拍卖过程出现重大失误“为由,起诉至南宁一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