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振瑛同志逝世
齐振瑛(资料图)
华声在线9月14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贺佳 周帙恒)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享受正省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齐振瑛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9月12日8时15分在长沙逝世,享年93岁。今天上午,齐振瑛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长沙明阳山殡仪馆举行。
齐振瑛同志逝世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其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并送花圈。陈希、张军、杜家毫、许达哲、李微微、熊清泉、杨正午、徐守盛、刘夫生、王克英、胡彪、黄兰香、王少峰、张剑飞、李殿勋等领导和老同志均以不同方式对齐振瑛同志的逝世表示哀悼,并送花圈。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协湖南省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和单位送了花圈。
王克英、张剑飞等省领导和老同志参加了齐振瑛同志遗体送别仪式。
齐振瑛同志1927年2月出生于河北省玉田县一个农民家庭,194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村党支部书记、区中心支委、冀东十五专署公安办事处侦察员。1949年3月经组织决定,齐振瑛同志参加南下工作团,到湖南后,历任零陵地区专署公安处副科长、科长,湘南行署公安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省公安厅办公室科长、副主任、主任。1961年4月,任省公安厅副厅长。1966年9月,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1970年3月,任省革命委员会人保组副组长。1973年参与了恢复省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相关工作,并担任省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80年5月,任省委政法办公室主任。1981年8月,任长沙市委副书记,同年11月任长沙市委常务副书记。1982年1月,兼任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主任。1983年12月,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1985年6月,任省顾问委员会秘书长。1988年1月起,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2年2月,齐振瑛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1997年3月离职休养。
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齐振瑛同志对共产主义理想坚贞不渝,对党和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呕心沥血,奉献了毕生精力。他始终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事事为基层百姓着想,诚心诚意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他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具有丰富的政法领导工作经验,时刻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任劳任怨,在大风大浪中经受住了各种考验。他始终坚持从严律己,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高风亮节,正直坦荡,廉洁奉公,关心同志,爱护干部,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永葆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本色。
齐振瑛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鞠躬尽瘁的一生。齐振瑛同志坚定的革命信念、优秀的政治品德、崇高的精神风范,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并将永远激励着我们。
作者:贺佳 周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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