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8月
随着高校录取通知书的陆续发放
“升学宴”也拉开了序幕
各地亲朋好友开车的、拼车的或是骑车的都纷纷前来道贺
酒席上举杯庆祝
有些人喝了酒就心存侥幸躲避交警的查处
以为交警看不到
可是可是
咱们交警叔叔可是有一双火眼金睛呐
盯上了你那那那那就是得不偿失啦
7月25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被告人丁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现场查处视频>>>
醉驾撞车
驾驶人逃离现场
2018年8月28日21时30分许,丁某参加朋友孩子升学宴,饮用约四两白酒后,独自驾车回家,碰撞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型轿车,造成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丁某离开现场。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很快将丁某抓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7.8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05.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参加升学宴本是开心事
但却因侥幸心理酒后开车
出了事故自己摊上个刑罚
交警蜀黍提示
☞ 日常生活,社交中,无论是朋友相聚还是待客,总少不了酒的身影。需知“言知之易,行之难”,我们不仅要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更要增强自律、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生命的敬畏,真正做到饮酒后主动不开车或者阻止同饮者酒后驾车。
☞ 因个体对酒精耐受程度不同,无法精确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对应的饮酒量。回顾既有案例,白酒半斤的嫌疑人有之,啤酒一瓶的嫌疑人亦有之,所以,唯一稳妥的做法还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既开车便滴酒不沾。
来源: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编辑: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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