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凌晨01:22,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官方微博@顺德警察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嫌疑人何某民因自家贵宾犬被同小区的金毛犬咬死,而动手将金毛犬打死,已被刑事拘留。
看完这篇通报,网友都很疑惑:不就打死一只狗,至于被刑事拘留吗?
这不,警方的回应来了。
今天(7月1日)14:54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官方微博@顺德警察发布了警情通报:打死金毛犬案件调查最新进展。
通报指出,何某民之所以被刑事拘留,是因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警方出示了被打死金毛犬的《纯种犬血统证明书》和购买账单(购入价为12000元)等资料。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而金毛犬的购入价为12000元,已远超5000元,因而何某民打死金毛犬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至于网传的何某民涉嫌故意伤害,警方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经核实,嫌疑人、现场目击者(含网上流传视频拍摄者)、小区保安证言均没有反映嫌疑人殴打老人情节。
通报最后指出,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解决,受害方可搜集证据证明自己在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索赔权。
这就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了,被推搡的老人以及金毛犬主人均有权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要求涉案男子就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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