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行政长官收到一封来自香港监狱的信件的,发信人是之前涉嫌杀害怀孕女友的陈同佳。陈同佳在信件中明确表示自己会在香港服刑完以后,去台湾自首并且承认自己所有犯下的罪行。台湾方面也已经做出回应,会配合相关的申请。不少网友表示疑惑,明明已经被抓到了香港的监狱里面,为什么不直接在香港判刑。
陈同佳愿到台自首
香港官方也马上做出回应表示,这次陈同佳是因为在香港洗黑钱触犯相关的香港法律才被抓入了监狱跟杀人行为并没有直接关系。并且,在香港的相关逃犯法律当中,香港方面只能起到帮助押送逃犯回到原犯罪地法院的作用,并不能对他并不是在本地的罪行进行审判或者进一步的惩罚。
陈同佳愿到台自首
不过香港在接到台湾相关申请以后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回应表示自己会积极的配合相关事宜。并且在陈同佳写给行政官相关的信件当中,表示自己是否可以免于死刑。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很多业内人士的关注,不少人认为陈同佳的行为并不能属于自首行为的范畴一类,最多只能算是“投案”,并不能减轻他的刑罚。
陈同佳愿到台自首
网友们也纷纷表示这样的人,绝对不能给他减轻刑罚。大量律师行业的网友根据相关案件分析,陈同佳杀人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畏罪潜逃,他对死者的进一步处理早就已经超过了过失杀人的范畴,就算是没有潜逃自首,也很难申请到减刑,而这一次他更是潜逃到了台湾,罪不可赦无需多谈。真正的判决还是要等到陈同佳被引渡回到了台湾之后才能有相关的定论。此事也在大陆甚至世界都引起广泛的关注。希望台湾政府可以给大众一个让人新服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