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松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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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早上,有网友在网上发了一段视频:一辆红色小车撞上溪边护栏。
松阳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古市派出所、古市交警中队民警通过监控视频研判并快速查获违法行为人李某。
经查:李某,17岁,松阳县古市人,初中毕业后四处打工,今年8月份开始和朋友一起做淘宝外包客服。
据李某交代:10月15日凌晨3时许,李某和朋友吃完夜宵后觉得没有吃饱还想出去吃小笼包,见朋友苏某开回来的小车没有熄火,便独自驾驶小车去镇上找吃的。后发现小吃店都关门了,便准备沿松州路、望江路、溪边路回住地,途经望江路与溪边路路口时,因转弯过快,车子失控撞上溪边水泥护栏。因考虑到自己无证驾驶又不敢报警,遂打电话告诉朋友苏某、母亲陈某。天一亮,便打电话叫拖车把车拖到了修理厂,并让母亲联系工匠去维修护栏。
据李某交代:平时和朋友在一起玩,前两年就会开车,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也就在近一点的地方驾驶。这次驾驶的车辆是向朋友叶某借的,当时就说是给苏某(有驾驶证)使用,平时车子也都是苏某驾驶,自己偶尔也会驾驶使用一下。
事后,民警对其及其母亲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身边的事故案例讲给他们听,李某表示很后悔也很后怕。
处罚结果
2019年10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李某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对李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由于李某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
交警提醒
近年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贪玩的孩子瞒着家长租借、私自驾驶车辆外出玩耍,只图一时开心和刺激,就全然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了事故又无力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此,交警部门呼吁所有家长务必要正确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安全观,严加管教,切勿凭借“未成年人”身份屡次触碰法律底线,造成不可挽回的过错,否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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